后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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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,这样也不错。”
我们再也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;比尔仍然做他的编辑,我则继续写我的恐怖小说,我们两人都不需要看心理医生。这是一笔好交易。
于是我被定了型,但我并不是很在意——毕竟大多时候,我写的确实是恐怖小说。不过我写的只是恐怖故事吗?如果你读了前面的故事,就会知道并非如此不过每个故事里都包含了一些恐怖的元素,不仅仅是呼—吸—呼—吸而已——尸体中吸血虫那档子事就颇吓人的,纳粹高徒里的梦中意象也同样可怖,天晓得为什么,我的脑子好像迟早都会转回那个方向。
这里的每篇稍长的故事都是我在完成一部长篇小说后写成的——似乎我每完成一项浩大的工作后,瓦斯桶中残留的燃料都刚好足够我写一篇中篇小说。最早完成的尸体写于午夜行尸之后,纳粹高徒则是幽光完成后,花了两个星期写成(纳粹高徒写完后,我精疲力竭,停笔了三个月);肖申克的救赎写在再死一次就绪之后,呼—吸—呼—吸则是四个故事中最慢完成的作品,在燃烧的凝视写竣之后动笔。
这些故事以前都不曾出版过,甚至不曾交付出版商评估,为什么呢?因为每个故事都在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之间——虽不是非常精确,但大致差不多吧。我得告诉你:即使最大胆的作家,碰到二万五千到三万五千字这个数目,也会心惊胆跳。我们很难明确划定某一部作品究竟是小说还是短篇故事,至少不能以字数来界定,不过当一个作家写出近二万字的东西时,他知道这已经接近短篇故事的上限了。同样的,如果他写的故事超过四万字,就比较接近一篇小说。但是,在二万字以下与四万字以上这两块较明确的区域之间是个模糊地带,作家写到这个地方时,才猛然发觉自己来到小说中可怕的三不管地带——“中篇小说”
从艺术的角度而言,中篇小说并没有什么不对;当然,马戏团里那些畸形怪胎也没什么不对,只是在马戏团以外的世界里,你就难得看到这类人;我的意思是,伟大的中篇小说很多,可是传统上总是只能在类型小说迷的小众市场上销售(这还是客气的说法,比较不客气、但更正确的说法是:几乎乏人问津)。你可以把一部很好的中篇推理小说卖给艾勒里昆恩推理杂志、麦可仙恩推理杂志,或把中篇科幻小说卖给惊愕、类比等杂志,甚至全知或科幻小说杂志。讽刺的是,好的中篇恐怖小说也有市场:前面提过的科幻小说杂志是其中一个例子,阴阳魔界是另外一个例子,其他还有许多原创恐怖小说的选集,例如由双日书屋出版、葛兰特编辑的“幽影”系列。
但是对于只能用“主流”二字来形容的中篇小说(这个形容词和“类型”一样令人沮丧)就市场性而言,你的麻烦可大了。你忧愁地看着自己二万五千字到三万五千字的手稿,打开一瓶啤酒,在脑中听到一个很重的外国腔问道:“先生,您好,欢迎搭乘革命航空公司的飞机,旅途愉快吗?应该还不错吧!先生,欢迎加入中篇小说的行列,我猜您会很喜欢这趟旅程!来根便宜雪茄吧!把脚翘起来休息休息,我想您的小说还会放在这里很久、很久对不对?哈—哈—哈—哈—哈!”
真令人沮丧。
从前,这类故事真的有市场(他哀叹)——例如星期六晚邮报和柯立尔、美国水星等杂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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