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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2/3)节
”丁总接着又讲了一大套什么“因为人的罪是如此深,自我根本无法救赎。所以上帝凭着对人的大爱,把独生子耶稣遣送到世上来,教导世人认罪、忤悔......” 她后面说的这些我并不是太关心。真正让我震惊的是,我以前一直以为禁果,就是人与人之间流传的那句话的含义,说白了就是做爱,因为亚当与夏娃吃了果子,知道人世间还有做爱这等美事......于是犯罪了。 谁知道这禁果,竟然是一枚明辨善恶的果实。 我哪里又能够想象出来,是自由让人成了罪的奴隶。 我不敢去狂妄的想,《圣经》里的道理狗屁不通——毕竟,它流传了几千年的时间。如果这个基本的理论,就算曾经也有着道理上的致命缺陷的话,那么经过这几千年,这些缺陷肯定也修补起来了。 但它为什么要这样说喔? 它为什么与我原来的灵魂里想象的完全不同喔? 神的道理,难道是反对自由的意志? 难道,分辨是与非,善与恶,竟然是不必要的?明辨是非,竟然是一枚禁果? 丁总最后,问我为什么想要知道这些东西? 我告诉她:“......我觉得,有时候,我觉得自己做的事情,也许是合情,也是合理的,但是,却总是让自己不安。因为,我觉得,自己有时候做的,从根本上讲,是在违法犯罪呀......这让我非常的不安......” “这个呀......”丁总在电话另外的那端安慰我说,“这个你倒是不用太担心。圣徒保罗说得深刻:“有血气的,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,律法本身就是叫人知罪!’意思是说,你如果是个活人,那么,就算你遵守这俗世的所有的律法,在神的面前,你仍然不能称义!所以,要受神的引领......跟着你的灵魂走,知道吗?而不是在一些东西面前,畏惧不前!......” ...... 放下电话之后,我不知道自己这个电话是打对了,还是打错了。 打过这次电话,让我的精神上,得到了很多的解脱,但也增加了新的更多的迷惘。 特别是,原来,明辨是非,原来,一直都是禁果! 难道,我应该活得糊糊涂涂的,才算是...... 难道,自己一心维护的不愿逾越的律法,并不是神所心喜的? 难道,自由的意志??真的就是,是自由,让人成为罪的奴隶?难道,我们得把自己的肉体和灵魂,永远地关在一个牢笼里? 不!!! 我不愿意!!! 我怎么会愿意把自己永远地禁锢在一个牢笼里喔? 但是,如果这是犯罪,如果,自由真的是不义、邪恶、食婪,恶毒,满心嫉妒,凶恶,争竞,诡诈,毒恨,谗毁,背后说人,憎恨神,侮慢人,狂傲,自夸,捏造恶事,违背父母,无知,背约,无情,不怜悯人,奸淫、污秽、拜偶像,邪术,结党,纷争,异端,醉酒,荒宴等等罪恶的源泉,那我又应该怎么办? 如果,我现在对这个世界看得迷迷糊糊,那么,有那么一枚明辨是非的“禁果”放在我的面前时,我难道能不选择把它吞下? 禁果...... 竟然是禁果...... 是呀,如果,高书记认为他自己是神,显然,我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。 但他,仍然会需要我...... 所以,“神”与“人”的关系并没有破裂。 2、绑架一般的说,大家会认为犯罪分子们又丑恶又凶残,而且特别的愚蠢。事实上,在他们没有犯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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