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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她根本不知道,结交笔友那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。

    她越想越觉得兴奋,兴冲冲的进了这所不大的小平房里。

    她手里有徐振华刚给的五块钱,买了信封和邮票,才想起自己没有纸,“同志,能不能给我一张纸,我忘了带纸了。”

    这个囧啊,纸还能忘带,这年代谁不是在家写好信拿来邮寄的,而且都是直接投在到门口的邮筒里。

    “没有纸,对面五百米处有供销社,可以去那里买。”营业员打量了她好几眼,这身打扮确定不是来消谴她的?不过这同志没当场甩脸子,反而指着大集另一侧说了句。

    好吧,人家不给,林彤也不能用抢的。

    她又费力的从大集里挤过去,去供销社买了一个中学生用的大笔记,返回邮局,在营业员的鄙视中再次开口:“同志,能借我钢笔用用吗?”

    ☆、第二十六章包子

    不是林彤不想买钢笔,钢笔可不像一个本子,价格要高得多,她总不能前脚拿了五块钱,后脚就把钱都花光了。

    她估计,要真那样,以后她别想从那个男人手中拿到一分钱。

    可能是营业员看出她是真要写信,想了想把自己的钢笔借给她,林彤感谢了一番,低头刷刷的开始写信。

    不能再用“爸爸妈妈”的称呼,她就写“同志”,这两个字刚写完她就愣住了,好像,大概,貌似,这个时候,她亲爱的父亲才十一岁,而母亲才八岁。

    她能称呼他们为“同志”吗?难不成要称呼他们为“弟弟、妹妹”?想想就让人头疼。

    而且,这二人这个年纪,还都各自在自家上学,她的这信只能单独给他们写。

    这还能不能让人愉快的写信啦!

    她决定给二人分别写一封信。

    钢笔无意识的在下巴上敲了几下,想了想写上“同学”,这肯定没错了吧!

    林彤按照交笔友的方式写完信,小心折好装进信封贴上邮票,地址写的是姥姥现在当老师的那所公社小学。父母虽然还小,但这时候却都在同一所学校上学。分卷阅读29-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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