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傻瓜】完
第(2/5)节
下来,继续呀,既然我摆脱不了,何不享受?
我看着被我压在床上的韩佳,从未感觉她是如此的陌生,她的话语让我有种冰凉感,头脑上的精虫已经褪去,随手将地上的衣服捡起来,扔到床上给她。
3性侵犯算不算暴力的一种,我想答案是不容置疑的,问题是性侵犯(准确说夫妻、情侣强迫发生性关系)能否也与家暴产生关系。
这种事情实在是太平常了,丝毫没有觉得半点儿的不可思议,因为人总是伴随着情绪到来的动物,尤其是女人,在绝对的议论漩涡面前,老喜欢对于那些落入阴沟流水狗的痛斥,在她们看来,家暴这种行为是异常的不绅士、不人道,何况施暴的对象恰好又是女人,神经当然也会变得异常敏感过条,甚至会义愤填膺,脏话满地跑,时常挂在嘴角边满口仁义道德的所谓的正义,只不过是居高临下的同情而已,恰好是怜悯每次出现在眼前的可怜之人。
我曾不止一次想过,到底是什么原因让甜蜜相爱的两人最后恶语相向,拳打脚踢,是生活的压力的本身还是敌不过——“泰坦尼克号极限”的魔咒。
年幼如读中学的我那时是还个理想主义者,过于听从大人们说的话,在当时,有个地方著名的主持人开了一档节目叫《任讲唔嬲》,其中有个话题是涉及到家暴的,他说为什么相爱的两人一起甜蜜地步入婚礼教堂,到最后怎么下得了手去拳打对方,怎么对得起曾经的海誓山盟?(大意)。
说实话,那时的我确实被洗脑了,直到自己有了性伴侣,开始了同居的生活,才明白,事情不是那么一两句话就能解释得清清楚楚。因为人在不理智时犯下的错,妄想在理智时用理我的旧账,说我不但精神上出轨,还肉体上背叛。这她妈还有理。
事情是这样的,在我知道韩佳出轨后,我为了报复韩佳,也为了寻求心理上的平衡。在一个匿名火爆的聊天软件上认识了一个同城人,在这之前她时不时发帖说抱怨她男朋友的不好什么的,要知道,这种女人比较容易上钩的,只需投机所好灌她迷魂汤,必要时恭维她几句,但断不可说她男友的坏话,偶尔用下激将法亦未尝不可,很快我就把她给拿下了。
在对待这种炮友,网上的聊天必不可少,可是重头戏是把她约出来睡了她,不管你在网路上如何乱吹嘘表现自己,都抵不过见面时的交谈,谈吐礼貌是一方面,样貌又是一个指标,我曾经看到过新闻说网友把对象约出来,发现对方太丑了,跑去质问那女的怎么回事是不是照片过,结果双方都存在欺骗行为,大打了起来,惹出了笑话。
虽然我对样貌不是很看重,但起码要五官要端正,要明白,既然是自己找女人打炮,肯定是想挑一些好看的女人啦,反正自己又不会真的会将她娶回家,大家各取所需而已。
直到现在,我在键盘敲打文字依旧不忘当初,一些让自己恶心,对方厌恶的话出来,虽然女性在这方面天生喜欢被人恭维,可是这么直白的表达方式,很有可能会把到手的鸽子吓飞跑掉,诸如此类的,“我很喜欢你,我很在乎你,做我女朋友好不好”。
后来,经过自己那几个礼拜的不断试探与怂恿,她明显心动了,说可以出来见见,只是喝喝茶,聊聊天,还特意提醒我不要想那么多,真是笑话,你能阻止得了
第(2/5)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