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聊斋、聊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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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惊风心里发怵,酒也醒了,眼睛也亮了,腿变哆嗦了,嘴皮子也变利索了“素闻涅云妖王玉骨天资,风华绝代,当为天下女子之中第一,今日一见,方才知晓闻名不如一见,妖王的风采岂是那些凡夫俗子能评判的妖王的风华,惊风算是见识了,烙印在惊风灵魂之中,永不磨灭,今日即便是死在妖王脚下,亦是一桩幸事……”
就像爆豆子一样,在妙妙瞠目结舌的神情下噼里啪啦个不停。
楚云歌生平最讨厌嘴皮子厉害的人了,可能是上辈子她不太能说,是以,有些嫉妒了。
她不开心,就要有些人也不开心。
淡漠道“那你且说说,你偷偷摸摸进来,所为何事这就是你们道士的作风吗?”
李惊风尴尬了,他能说他是好奇大兴山的新任妖王,所以像仗着秘术过来瞧瞧吗?
瞧却是是瞧见了,瞧见了涅云妖王是个女的,瞧见了女的涅云妖王美得他心都醉了,瞧见了估计比九天玄女还美的涅云妖王一眼就看破他的秘术了,瞧见了他现在像死狗一样趴在地上乞求活命。
都说好奇心害死猫,他这是一瞧误终身啊。
当然,他是不可能承认自己过来瞧是有错的,只是今天的老脸又要丢上一层了,于是死不承认道“惊风本是做客而来大兴山,却不想被大兴山秀丽的景色所流连,以至于误入大王的山谷,撞见了妖王议事,本打算施术默默离去,却不想被妖王的法眼破了神通。”
说到最后,他一脸的无辜,却是准备一赖到底了,不然今天的两百多岁的老命就没了。
“是非曲直,你自己清楚。”说的话,观这苗头楚云歌肯定是说不过的,于是便意简言骇到。
“妖王大人,已经非常清楚了,是惊风的不是,误入了此地,还望妖王宽宏大量,原谅则个,惊风一定……”
说道这里,李惊风亲眼看到楚云歌双眼危险的眯了眯,他自己的眼皮便不禁狠狠跳了跳,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弱,最终,微不可闻。
“今日之事,看在黎青的份上,我可以不计较。”顿了顿,待李惊风惊讶于楚云歌居然知道他的来历时,又听楚云歌说道“不过,你得帮我办件事……”楚云歌看得李惊风后脊发凉。
“你在人间属于什么势力的”
却是楚云歌又把主意打到了人间。想让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李惊风为她探探底。
李惊风心里松了一口气,手摸向腰间的酒葫芦,却摸了个空,才记起刚刚被拍出来时,掉在了地上。倒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,底气十足道“孤家寡人……”一脸的气定神闲,有道真仙之态,全无脸红之相。
楚云歌一愣,在聊斋世界,目前看来,以这李惊风金丹境界来看,可不像是散修之辈。
毕竟,人族不像妖族,寿元一直是短板。修仙问道,也是需要资源的。没有一方势力,根本养不出来一尊人族金丹大能。
李惊风也知道楚云歌的疑惑,坦言道“我是峨眉派弟子,但是峨眉派在八十年前一役中烟消云散,现在差不多也是散修一个,说是孤家寡人也不为过了。”
楚云歌一皱秀眉,这却是与她的计划不符。
本以为李惊风金丹后期的修为,在人间有点影响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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