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页
第(2/2)节
位,他本不必出世亦能快活似神仙一般渡过此生,而他选择一生追随朱雀。想到凝霜的结局,穆辞忍不住想问,他可曾有后悔过。
穆辞学着凝霜的语气,指着还未被命名的朱雀城,兴奋道:“我们下一个目标是这个么?”
林归雁饰演的是朱雀的角色,他尽可能地模仿朱雀的心态,道:“嗯,能做到吗?”
朱雀无疑是有十分野心的男人,他身上所流淌着的血注定了他一生征战。他本就是有本事的人,又得了凝霜这一得力干将,毫不夸张地说,他们二人最鼎盛时无人能及,神挡杀神。区区一座朱雀城算得上什么,若不是后来君臣离心,他们二人会将整片大陆收归囊中也未可知。
只是此刻他们的关系还没有降至冰点。凝霜对朱雀热情又崇拜,语气神态无一不是喜爱至极的样子。
这倒是苦了穆辞,为了防止幻境发觉,他不得不以凝霜的语气说话做事。不得不说,真的很羞耻。
西域人的热情他算是领教了。
林归雁那边倒是游刃有余,或许是林归雁与朱雀出身相似的缘故,林归雁虽然不是神裔,但也是个仙n代,加上两个人本事差不多,扮起来不算难事。
穆辞大步走上前,将城门一推。
城内百姓的目光聚焦在他脸上,随即大惊失色道:“是血战神!是血战神啊!”
每个人都抱头鼠窜,而凝霜并不介意,他抽出刀,手腕一转,光洁的刀身上登时覆了一层薄薄的雪霜。他的脸上始终挂着明艳的笑容,显然是极为自信的,进了城后,他多一眼不曾看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,而是脚下一蹬,飞檐走壁,又一个空翻,笔直地落在一座宫殿的顶端。
穆辞是没有这样的本事,只是这样的一幕在朱雀的记忆中过于清晰,穆辞只顺着他的记忆稍微动了动,便感到有一股奇异的力道推着他一气呵成地完成了这些。
看来朱雀并非是利用凝霜,结合现在他的疯魔模样,他对凝霜是存有几分真心的。
不止凝霜记得他与朱雀之间的点点滴滴,朱雀亦记得。
连他的身手都那样熟悉清楚。
--第28页-新
第(2/2)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