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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2/5)节
李四在妆台上忙碌,把百灵稍后要取用的脂粉摆好在台面,伴随着屏风拉开的响声,李四也布置完毕,转过身,不禁呆住。
在蓬门为君开做事四载,李四自诩蓬门为君开龟公元老,美色没少见,但能够美到让人目不转睛,连周围空气的美好因子都能被调动起来的,这真是头一回见。
交领大袖花锦袍服,朵朵缂丝绣制的芙蓉花样,伴随着主人的走动,随光线明暗闪现光泽,百灵腰系白玉装祥文束带,宽肩窄腰的线条被勾勒到极致,衣摆轻盈,步态轻巧而不失端庄,颀长的双腿线条,走动之时若影若现,一双蜜色弯头鞋在裙底犹抱琵琶半遮面。
洗尽铅华的素颜,在艳色衣物的衬托下异常干净,乌发沾水,服帖着披散开,不算出众的五官,却整齐一致得轻薄,那轻轻翕动的鼻翼,更似蝉翼一般,透着沐浴后的粉嫩,吹弹可破。
直到手上兽骨梳被拿走,李四才回过神来,赶紧抢回梳子,取了手边毛巾,把百灵头发上多余的水珠吸掉,正要替百灵梳头,再一次被阻止,这最后一场节目,百灵决定一切亲力亲为。
一切准备就绪,百灵便在自己的天籁阁候客。不过午时一刻,小厮便前来告知客人已到。斟酌片刻,百灵决定走出阁外迎接。
‘蓬门为君开’并非建在平地,稍有坡度,中院地势为最高,而在中院之内,又数百灵所住的天籁阁占据制高点。因而,百灵出了阁门,只需凭栏眺望,蓬门为君开一众景况便可尽收眼底。
午时,来客不多,因而百灵一眼就看见了由李四领着入院的人。看不清脸庞,但古铜色皮肤与一袭黑衣相衬得巧,走路大步流星,腰杆笔直,两淮巡盐御史作风凌厉的传闻,来人矫健的步态已尽然彰显。
春风拂面,带落一朵玉兰,百灵出手接住,花瓣柔软雪白,却透着生命的硬挺。
真是个好季节呢!
能够碰上英姿潇洒的对手,这一场落幕戏的开端,百灵算是满意了,笑意悄悄在眼底积聚。
只是,真正看清客人面目,百灵略微惊讶。
眼前的人——沈越,百灵见过。
秦爷表态要赎走自己的那个下午,走出茶楼之时,便碰上了眼见的人。
只是当时,沈越一身布衣,该是身负要事,与秦爷打了个照面便上茶楼去了。见面虽匆匆,但沈越似捕食者打量猎物般检视自己的眼光,时隔五日,依旧清晰。看秦爷招呼时的情态,想必他二人有所交情,只是百灵回来便碰上了沙鸥的事,便无暇多想。
中院的阶梯为观景所设,宽阔而平缓,使客人在跋涉中不觉疲累。可惜沈越似乎无意赏景,拾级而上,踏完最后一阶,终得与百灵平视。四目相对,百灵主动颔首一笑,生得的一双细长桃花眼,弯起来别样的柔媚。
“百灵有幸,前日匆匆一面,不过数日,又得与沈爷再会。”
再寻常不过的几句话,却让百灵说得沁入心脾,饶是沈越见多识广,也有瞬间被这般天籁嗓音所折服。百灵百灵,真是人如其名。只是沈越的回话,却一点儿也不客气。“花钱就能办成的事,谈何荣幸。再说,与我再会,幸还是不幸,有待考量。”
自百灵蹿红,就几无客人如此不客气,即便有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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