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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(1/3)节
    但能唱圣歌的人,一定不属于邪恶阵营。

    比如我。

    我曾身披黑袍,在许多通缉令中榜上有名,虽然诨名如今很不好意思拿出来用。嗯,他们叫我“雷歇尔之刃”,由此可见雷歇尔的威名之重,他的名字都能当形容词来用了。我做过一大堆破事,行事不择手段,堪称名师出高徒,倘若牧师小姐知道我是谁,她大概也不会这么惊讶。

    话说回来,如果知道我是谁,这位天真的小姑娘搞不好会对整个世界都产生怀疑,质疑为什么我这样的人居然可以保持中立。

    但世界也好人心也罢,本来就不是黑白分明的东西。

    善恶观这种神学与哲学兼有的学问,复杂得谈论几天几夜也说不完,简单得一个侦测法术就能解决,尽管阵营侦测法术的原理依然众说纷纭。我觉得这个问题无聊极了,比起谈论这些东西,我宁可多讲几个诸神八卦,或者荤段子,游吟诗人拿手好戏呀。

    治愈之神的悼亡曲很短,全部唱完也就一分多钟的事情。理论上还可以有几分钟的默哀,不过这就算了,那位牧师小姐想必是不会想让我站在旁边给她默哀的。我解下她的披肩,盖上了她死不瞑目的脸,再度起身向前。

    两步之外,便是雷歇尔的实验室。

    门被暴力破坏,这会儿一推就开。我在不远处的墙壁上,看到了那个大约是爱德华的家伙。

    牧师小姐的爱德华并非我以为的小白脸,至少现在,他长得十分……不雅观。密密麻麻的血色荆棘布满了他鼓胀到极致的皮肤,又像狰狞的纹身,又像破体而出的寄生植物。爱德华的身躯现在像缝合兽一样强壮,右手粗壮得出奇,本该是手指的位置长着锋利的钢刀。在这个巨大的身体衬托下,那颗依然比较像人的头就显得非常小,他的脸扭曲得非常厉害,怒睁的双眼溢出血泪。

    血誓者。

    如果你的仇恨太刻骨铭心,如果你的仇敌太过强大,那就信奉复仇之神吧。付出一个正常的人生,付出全部希望,成为血誓者,或许还有复仇的可能。血誓者用高昂的代价换取力量,不过更重要的是,他们能“嗅到”仇敌的踪迹。这种感知有时候一点都不讲道理,能跨越千山万水,能突破堪称完美的伪装,来到毁掉他们人生的敌人身边。

    听起来很激动人心,不过真遇到了也就那么回事。

    我不是第一次见到血誓者,身为前-大魔王走狗的一员,他们常见得就像赌棍家的讨债人员。血誓者的感应能力和血脉占卜者的预感一样,真正有用的次数非常少。“跑遍全世界最终找到敌人用过的牙签”这种情况非常常见,要拿这种感知来追逐能全世界传送、常年呆在亚空间法师塔里的法师,简直是痴人说梦。更别说血誓带来的力量增幅有限,真找到雷歇尔也只是送菜罢了。

    比如现在。

    雷歇尔终于离开了他隐藏在亚空间中的法师塔,因故向魅魔转化,施法能力暂时在扰中大打折扣,目前还没怎么吃饱,但即使如此,解决这位找上门来的爱德华也绰绰有余。

    实验室有点儿乱,充分体现了血誓者还不错的实力与此战中付出的十二分努力,可惜也仅止于此。雷歇尔毫发无伤,血誓者被魔法长矛钉在了墙面上,双脚离地,像只挂在衣帽架上的刺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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